律师解析:
违约损害赔偿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具体如下:
1.损失
赔偿额度:
如果合同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额要和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这里面还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
不过,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非违约方义务:
非违约方有减轻损失的责任。
当一方违约后,对方要采取恰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要是没采取合适措施导致损失扩大,就不能就扩大的那部分损失要求赔偿。
而且,
当事人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
违约金调整:
若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低,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增加;
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当事人请求适当减少。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供应一批价值50万元的货物,交货时间为3月1日。小朱到期未交货,导致小李错过销售旺季,预计损失20万元
可得利益。小李未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反而放任损失扩大5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3万元,小李认为过低,要求增加。
案情分析:1、小朱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构成违约,应赔偿小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20万元利益,但以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为限。
2、小李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5万元损失请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小朱负担。
3、合同约定违约金3万元低于造成的损失,小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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