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婚姻关系结束时,分割财产得遵循公平原则,还得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夫妻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共同财产,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考虑子女的利益,尊重妇女的权利,也会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比如在房产争议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意愿,批准其中一方竞购,或者对房产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或者通过拍卖来分钱。
二婚夫妻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先明确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所得、医疗赔偿、残疾补助等;夫妻共同财产则包括婚内所得,如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离婚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侧重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可以复审。要是发现新证据,能纠正原判在财产分配上的大错误,或者原判的关键证据被推翻了,就能申请再审。不过,再审得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与谁先提离婚没有关系。通常情况下,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平均分配,但也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例如是否存在过错或做出了更大的贡献等。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由法院进行裁决,以确保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再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无需分割给另一方。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后仍归原所有者。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如工伤赔偿金,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