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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遗弃罪的条件包括什么

时间:2025.04.12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864人
律师解析:
遗弃罪,指的是对于那些因年老、年幼、患病等原因而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责任的人却拒绝履行义务,且情节达到恶劣程度的行为。
下面来详细说说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必须是在法律层面上,对被遗弃者负有扶养义务,同时自身具备抚养能力的人。
比如子女对年迈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等。
2.客体:
侵犯的是被害人家庭成员关系中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像平等的生活保障、关爱等权利。
3.主观方面:
行为人是故意为之,心里清楚自己有扶养义务,却故意拒绝去履行。
4.客观方面:
体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应给予扶养,却坚决不履行扶养责任,并且情节恶劣。
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包含因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多次实施遗弃行为,经过教育仍不改正;
或者采用非常残忍的手段进行遗弃等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育有一患有先天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儿子小胡。小朱和小丽原本承担着照顾小胡的责任,但后来因经济压力,二人产生分歧。小丽认为应继续照顾孩子,小朱却觉得负担过重,遂在一次外出时将小胡遗弃在福利院门口。小丽发现后要求小朱找回孩子,小朱拒绝。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小朱和小丽作为小胡的父母,对小胡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且有抚养能力,符合遗弃罪主体要件。
2、小朱故意遗弃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小胡,侵害了小胡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主观上是故意拒绝扶养,客观上实施了遗弃行为,且其遗弃行为可能造成小胡身心伤害,属于情节恶劣,因此小朱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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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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