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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哪些是无效的行为

时间:2025.04.1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63人
律师解析:
1.限制再婚
离婚协议中禁止一方再婚的约定无效,婚姻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2.限制生育:
规定一方离婚后不得生育的条款无效,生育权是公民基本人身权利,不受他人限制。
3.损害子女权益:
免除一方抚养义务或有不利于子女成长内容的约定无效,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能协议免除。
4.涉及违法犯罪
协议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小朱要求小丽离婚后不得再婚、不得生育子女,还约定自己无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小丽起初为顺利离婚签了字,但后来认为这些条款不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协议中限制小丽再婚自由的条款无效。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人不得干涉,此约定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
2、限制小丽生育权利的条款同样无效。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不受他人约束,该约定侵犯了小丽的生育权。
3、约定小朱免除抚养子女义务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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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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