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医疗过错导致婴儿死亡,
赔偿标准如下:
1.
丧葬费:
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
3.
精神损害抚慰金:
需综合考虑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4.其他合理费用:
包含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具体
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经专业核算确定。
案情回顾:小何的孩子出生后不久死亡,小何认为是医院的医疗过错导致。小何要求医院赔偿,双方就赔偿标准产生争议。医院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不认同,认为应按农村标准计算,而小何认为孩子虽为农村户籍,但一直随父母在城镇生活,应按城镇标准算,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丧葬费应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若孩子符合在城镇生活的条件,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或七十五周岁以上有相应减少计算方式。
3、精神损害抚慰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4、其他合理费用包含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及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要根据实际情况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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