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
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不过还有一个最长保护期,即20年。
这意味着在20年的时间跨度内,当当事
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他们有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此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20年最长保护期的计算方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20年的最长保护期是从权利实际被侵害的日期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算起。
3.实际案件说明
举个例子,假如有个人在1990年,其某项权利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侵害了。
那么到2010年,20年的最长保护期就期满了。
就算他在2010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也没办法再通过
诉讼的途径来获得司法保护。
4.规定的意义
法律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因为如果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会给社会秩序带来一定的影响。
案情回顾:1990年,小朱的某项权利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李侵害。直至2012年,小朱才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承担相应责任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小李则认为小朱的诉讼已超过时效,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最长保护期是20年,且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小朱的权利于1990年被侵害,到2010年20年期满。
2、虽然小朱2012年才知道权利被侵害,但此时已过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为维护社会关系稳定,防止权利长期不确定,法院不会支持小朱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司法保护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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