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若交通事故中已支付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护理费用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且误工工资得到合理赔偿,企业和工伤保险机构无需重复补偿。垫付费用者应在获得赔款后尽快归还。死亡或残疾赔偿金若已由其他途径领取,工伤保险无需再发放补助金,但赔偿金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差额部分应予补偿。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仍可享受。肇事者逃逸时,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仍需提供合适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
上下班途中的车祸造成第三方受伤的需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才算工伤,对于第三方来讲,自己在上下班途中遇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并且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都是合理的,才有可能按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