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即便存在未完成合同,通常也能解散,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
公司解散分为两种情况:
自愿解散
若公司是自愿解散,像股东会决议解散,就得对未完成合同妥善安排。
要提前和合同对方沟通,告知对方公司即将解散的情况,双方一起协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比如原本的供货合同,若公司解散无法继续供货,就和对方商量提前终止合同或者调整供货时间、数量等,以此避免违约风险。
如果是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在整个程序中要及时告知相关
合同相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好合同
权利义务的承继问题。
强制解散
要是公司被强制解散,比如被
吊销营业执照,同样不能逃避对未完成合同的责任。
一旦公司解散给合同相对方造成损失,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可能要承担
赔偿责任。
总之,公司不能随意解散,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认真处理未完成合同的相关事宜,不然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和小静三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公司与客户小何签订了一份未完成的
合作合同。不久后,小胡、小丽和小静召开股东会,决议
解散公司。他们并未提前通知小何,也未对合同进行协商变更或解除。小何得知公司解散后,认为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公司属于自愿解散,按照法律规定,应在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对未完成合同作出妥善安排,如提前通知小何、协商变更或
解除合同,以避免违约风险。
2、公司未遵循法定程序处理未完成合同,给小何造成损失,小胡、小丽和小静作为公司股东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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