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库房货物丢失后库管是否需要承担
赔偿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库管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1.库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如果库管存在监守自盗的行为,或者因严重疏忽导致货物被盗,例如忘记锁门、未按规定巡逻等。
由于其过错行为直接造成了库房东西丢失,这种情况下库管需承担赔偿责任。
2.库管存在一般过失:
库管未完全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如填写单据不规范等,但这并非导致货物丢失的直接原因。
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库管过错的大小,决定是否向其追偿。
3.库管无过错:
当遭遇
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或者第三人故意
侵权,如外来人员闯入
盗窃等导致货物丢失,库管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某公司库房发生货物丢失事件。库管小何负责该库房日常管理。公司认为小何在货物管理上未完全按规定流程操作,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小何则称自己虽未严格按流程,但并非货物丢失的直接原因,不应该由自己
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何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像监守自盗、严重疏忽致货物被盗,因其过错行为直接导致货物丢失,小何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小何仅存在一般过失,未完全按规定流程操作但非货物丢失直接原因,通常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视情况向小何追偿。
3、若小何无过错,如遇不可抗力、第三人故意侵权致货物丢失,小何一般无需赔偿。关键在于判断小何对货物丢失的过错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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