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离婚后,如果男方新欠的债务跟女方没有关系,那么女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债务是在离婚前产生的,并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女方可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责任,除非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单独承担,并且债权人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男方追偿。
在婚姻关系确立前,男方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项;而在结婚之后,则会将女方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上。在此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反之,若婚前的产权归属为单方面所有,那么在缔结完婚约后,另一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获得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从而使得原先属于个体的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这笔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在进行离婚程序时,这一方将被法律规定可以少分割甚至不分得属于夫妻共有之财产部分。在离婚案件中,夫妻间共有之财产应当通过双方协商处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则应由法庭依据实际情况,按照优先考虑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未尽过错责任一方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1、在婚后,夫妻父母给予他们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然而这并非绝对,因为存在例外情况。具体而言,这样的财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声明,即该赠与仅针对某个特定的子女而非整个家庭。2、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夫妇在婚姻关系有效持续期间接受的财产或遗产,将被视为在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均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然而,若是遗嘱或馈赠合同中明确约定该财产仅归属其中一方,则不在此限。
在婚姻制度中,彩礼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通常理解来看,彩礼乃是指男女婚姻过程中的男方对于女方家庭所支付的聘礼或者现金礼物。顾名思义,彩礼带有明显的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的赠予特性,而接收彩礼这一举动,本身就蕴含了对应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承诺。一旦双方顺利建立并维系了婚姻关系,实现了原先的婚姻目的,那么这份赠与行为将继续合法地延续下去,彩礼也将归于受赠方家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