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得知道如果人民法院收到了申请执行书以后,超过了半年都没有开始行动的话,那申请执行的人就有权利把这事儿往上一级人民法院那里反映让他们管。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查清楚情况后,可以命令原来审理这个案子的那个法院在一定时间内赶紧执行,也可以自己动手来执行,或者是派别的法院去执行。所以说要是有人欠你钱不还,然后法院判下来要强制执行了,但是执行法院半年过去了还是没动静儿,那你就可以找上一级人民法院帮忙。
欠债还不起之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什么时候会收到钱就真的说不准了。当法院启动执行程序以后,他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去做一些事情,比如查找、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之类的。要是能很快地找到可以用来还债的财产并且把它变成现金的话,那你可能就能快点拿到钱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比较复杂,或者他有藏起来、转移财产这种行为的话,那可能就要花更长的时间来解决问题了。
就是从那个法律文件里说好要还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比如说法律文件上说了要分几次还清的话,那就从最后一次该还款的日子推后开始算。再比如法律文件上没说什么时候还,那就从法律文件生效那天开始算。所以,如果你发现有人欠你钱却迟迟不肯还,那你最好在法律文件规定的还款日期过了之后两年内赶紧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然的话,过了这个期限,你可能就没法儿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欠款了。
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间时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期间应自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约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倘若法律文书中有明确的分期履行约定,则应自最后一期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约期间作出具体规定,则应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当债务人为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在上述规定的两年期间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当债务人在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般来说,如果债务人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债权人去申请强制执行。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通常是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