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新证据的判断
第一次开庭结束后若出现新证据,首先要确定其是否符合“新证据”的法定条件。
“新证据”通常包含两种情况:
一是在
举证期限届满后才被发现的
证据;
二是由于客观原因,
当事人无法在
举证期限内提供,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证据。
2.新证据的提交
一旦确定是新证据,当事人应尽快向法院提交。
提交时,要向法院详细说明未能在开庭前提交该证据的正当理由,比如证据收集困难、
证人临时出现等。
3.法院的
处理方式法院收到新证据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再次开庭质证。
如果法院觉得该新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重大影响,就可能安排再次开庭,让双方当事人对新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
要是法院认为新证据不影响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可能就会采用书面审查等方式对新证据进行处理。
总之,当事人要及时按照规定提交新证据,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后续安排。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第一次开庭结束后,小朱发现了一份对自己极为有利的证据。小李认为该证据并非新证据,不应被采纳。小朱则称此证据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属于“新证据”。双方就该证据是否为“新证据”以及能否提交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该证据是否属于“新证据”,需看是否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若
符合条件,小朱应及时向法院提交并说明未能在开庭前提交的正当理由。
2、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处理方式。若认为该证据足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会安排再次开庭质证;若认为不影响基本事实认定,可能进行书面审查。小朱需依规提交证据并配合法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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