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虚开发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经济犯罪,涉及个人和单位机构,包括开票者、购买者和介绍者。此罪行包括为他人、自身和被动付款的虚开,且多为明知故犯。如发票内容与实际执行存在重大出入,涉及金融风险,即构成此罪。 根据刑法,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20,000元至200,000元。轻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不仅危及社会税收秩序,政府可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面临刑法的严厉刑事制裁,为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虚开普通发票犯罪立案标准:虚开数量超百份或金额超四十万;近五年内因虚开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再犯;其他严重情节。此罪指企事业等非法牟利,为他人、本人等虚开与税收相关发票,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将受严惩:税务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虚开金额1万内罚5万,超1万则罚50万。若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仅虚开未抵扣税款属未遂,实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