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事宜,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四个阶段:首先是在案件终结之后,若被取保候审之人并未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在整个司法程序中始终保持遵纪守法,同时也未被最终判定为犯罪分子,那么此时应当毫无保留地归还所有的押金款项。这其中既包括了因证据不足而撤案处理,也涵盖了最后无罪释放甚至缓期执行的情况。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回时限,通常是在法院对相关诉讼案作出终局判决之后进行。若被取保候审者在此期间内并未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便应当全额归还。然而,具体的退款时间仍然需依据各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流程的执行进展来决定。一旦法院的判决得以完全履行或者案件被撤诉,负责审批案件的公安机关须在十日之内将当事人缴纳的保证金予以退回。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一般需待案件办理完毕之后才能实施,而具体的执行日期则取决于该案件的具体审核进程以及处理结果。当法院对于案件具有明确的判断或者决定不予起诉的时候,并且作为当事人的被取保候审人员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违反取保规定的行为,那么此时便可以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退还。然而,若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期间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有可能会被依法没收。
关于被申请人申请取得取保候审之保证金一事,规定应于该案件之取保候审程序顺利完成之时即予以全额退还。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若无任何违反相关规定之行为,则在取保候审程序圆满结束之际,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之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已缴纳之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日起,原则上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然而这一前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若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禁止性规定之情形发生,则保证金将会被依法予以没收,且无法再行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