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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拿公司财物用于工作构成盗窃吗

时间:2025.04.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83人
律师解析:
1.私拿公司财物用于工作,通常不构成盗窃
不过判断是否构成盗窃,得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和后续行为。
2.什么是盗窃呢?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是员工私拿公司财物是为了工作,而且之后及时归还,或者按照公司规定妥善处理,说明他主观上没有把财物据为己有的想法,也就不构成盗窃。
例如,员工为了完成紧急项目,临时拿了公司的办公用品,项目结束后马上归还,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盗窃。
3.然而,如果员工私拿财物后,拒不归还,或者改变财物用途占为己有,那就可能构成盗窃了。
比如,员工私拿公司的相机用于工作,工作结束后不但没归还,还把相机卖给他人获利,这种行为就符合盗窃的特征。
总之,判断私拿公司财物是否构成盗窃,关键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后续如何处理这些财物。

案情回顾:

小朱是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私拿了公司一台相机。工作结束后,同事小丽发现相机不见,询问小朱,小朱承认是自己拿的。起初小朱称会归还相机,但之后却将相机卖给他人获利。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盗窃,小朱则称自己一开始是用于工作,并非盗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小朱起初私拿相机用于工作,若后续及时归还或按规定处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一般不构成盗窃。
2、然而小朱后来将相机卖给他人获利,改变财物用途占为己有,其行为符合盗窃特征,应认定为构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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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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