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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下孩子女方不愿意要怎么办

时间:2025.04.2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09人
律师解析:
生育权相关问题解析
1.女方生育决定权:
生育权上,女方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
若女方不愿意要孩子,她能自主选择终止妊娠,这是法律赋予女性对自身身体和生育情况的重要决定权。
2.终止妊娠方式:
不同孕期终止妊娠的方式不同。
怀孕早期,可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怀孕14周以内,能选择药物流产或者负压吸引术,操作相对简单,对身体伤害相对较小。
怀孕14周以上,就需要住院引产,此过程相对复杂,对身体影响也更大。
3.男方权利与责任:
男方一般不能强行干涉女方的生育意愿。
不过,若女方因终止妊娠身体受到损害,从道义层面讲,男方有一定责任,比如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经济上给予支持等。
4.孩子抚养权处理:
若女方分娩后不想抚养孩子,可先和男方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因素判定抚养权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规定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的成长需求。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朱婚后,小丽意外怀孕。但小丽因个人职业发展等原因,不想生下孩子,打算终止妊娠。小朱则希望小丽生下孩子,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不顾小朱反对,在怀孕12周时选择进行了人工流产手术。后来小丽生下孩子后,又不想抚养,与小朱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再次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小丽有权决定终止妊娠,小朱不能强行干涉其生育意愿。
2、若小丽因终止妊娠导致身体损害,小朱在道义上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3、关于孩子抚养权,小丽和小朱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因素判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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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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