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你得明白,我们国家的民法典上说得清清楚楚,民事权利的维护时间是三年。也就是说,从你知道自己的权利被损害了,或者说你理应知道这件事开始算起,到满了这三年后就不行了。如果到了三年后依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那人民法院可就不管,除非你的权利被损害后过了二十年,或者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人民法院才会考虑帮你延长一下。比如说,你的亲戚借了你的钱却没还,而且已经过去两年多了。
各位小伙伴们注意。了解一下这个民法典里面说的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有整整三年的時間來主张我们的权力,从咱们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受到损失开始算。那要是有人欠你钱没还,已经过去两年了,一般来说是没过诉讼时效的。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你在欠款发生后两年多才发现自己受到了损失,那就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它里面有这样一条规定:要是你借出去的钱别人老赖着不还的话,其实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去打官司,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并且知道谁应该对此负责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就对了。如果这种情况超过半年,也就是超过六个月,那你可能就错过了这个诉讼时效期。如果超过一年的话,按照这条法律,法院是不会帮你的,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会考虑根据你的申请来延长。
咱们来说说这个民法典里的事儿吧。按照里面第188条规定,要是你的权利因为别人做错事而受到了伤害,那么到时候你就得去法院提起诉讼。从那件事情发生后开始算,最多只有3年时间能用来起诉。超过这3年期限的话,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就算你去法院告状,人家也不会理你的。不过,如果你的权利被伤害已经过去20年以上了,那就另当别论了,只要你去申请,法院还是会考虑帮你延长诉讼时效的。
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188条说的欠债不还这种事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从你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和找到欠你钱的那个人开始算起。要是过了20年,那就不要再想打官司要回你这笔钱了,除非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法院才会考虑看看要不要给你延期。比如说,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已经6年了,但是没去告他,也没有法律规定的那种可以延期的特殊情况,那你可能就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期,没法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你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