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肯定地说,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在刑事拘留程序完成之后,通常情况下都会将涉案人员送至当地看守所进行拘禁。作为关押被拘留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身的场所,看守所为后续侦查及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极大便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如若有人实施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之不当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实施五至十日内的拘留,并可同时处以最低五百元起的罚金;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处以十至十五日的拘留,并可同时处以最低一千元起的罚金。
在刑事拘留阶段,被拘留者将被送往何处根据严格遵守的法律程序,在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后的24个小时内,涉案人员必须被安全且合规地送到看守所进行拘役和看管。倘若犯罪嫌疑人身处侦缉并已被抓获,根据明确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需采取最为迅速和有效的处理手段,无条件地将其立即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并且这种拖延的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这个严格设定的时间界限。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意味着被拘留的人就一定犯罪了。是否有罪以及是否需要判刑,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如果证据确凿,证明其犯罪事实清楚,那么就会被判刑;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其犯罪事实,那么就不会被判刑。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通常要在24小时内被移交看守所监管。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异地执法,由于地域差异等因素,可能会导致移交延迟,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人送到看守所管束。 另外,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必须立即将其送到看守所羁押,最晚不能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