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各方在建立借贷关系时(简称为“借款合同”)可自主商定合意违约金事项。在此过程中,违约责任金的数值预定应视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损害程度而定。若在拟定合同时所设立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相关申报要求提高违约金额度;反观违约金设定过高者,亦可适度予以调整降低。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若双方在债权债务协议中,任何一方有拒不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或未能遵守原先拟定并商定的合同规定的行为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采取包括恢复原状、补偿损害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各种方式进行补救以弥补自身的损失。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若借款合同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对于该损失的赔偿金额,应当等同于因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这其中也包含了合同正常履行之后,本应获取的预期利益。然而,赔偿金额却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可能引发的损失。
合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通常由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商定,并明确写进合同里。如果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使违约金更能反映实际损失。反过来,如果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提高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会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违约金赔偿金额通常不是固定的,而是由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好的。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金额,那么法院会根据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数额。这个赔偿数额应该与实际损失相当,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能获得的潜在收益。但是,赔偿金额也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