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要清楚
司法机关相关传讯规定。
具体如下:
1.传讯权力:
司法机关有权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传讯,这是保障
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的必要手段。
2.传讯方式:
传讯方式不局限于书面通知,口头传讯同样有效。
口头传讯能让司法机关在一些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及时与被取保候审人取得联系。
3.到案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接到口头传讯后,应及时到案,这是法定义务。
及时到案有助于司法机关高效推进案件办理。
4.违规后果:
若无故不到案,会被认定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情节严重时,司法机关会
变更强制措施,比如重新
逮捕。
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
总之,口头传讯具有
法律效力,被取保候审人需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口头传讯小许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小许认为口头传讯没有效力,拒绝到案。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后,小许仍无故未到。公安机关认为小许违反了
取保候审规定,决定对其重新逮捕。小许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被重新逮捕。
案情分析:1、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权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传讯,传讯方式不限于书面通知,口头传讯通常也是有效的。小许接到口头传讯,应按要求及时到案。
2、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及时到案的法定义务。小许无故不到案,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所以公安机关重新逮捕小许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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