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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等伤好了才能做吗

时间:2025.04.29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929人
律师解析:
1.伤残鉴定的时机选择
伤残鉴定通常要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开展。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若过早进行鉴定,损伤尚未完全恢复,会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2.过早鉴定不准确的示例
以骨折为例,刚受伤时,骨折断端不稳定,正处于愈合过程中。
这时进行鉴定,无法精准反映伤者最终的伤残程度。
3.具体鉴定时间的判定
通常,伤残鉴定会在原发性损伤及其相关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
不过,具体的鉴定时间会受损伤部位、程度等因素影响。
比如简单的软组织损伤,可能几周后伤情就稳定了,能进行鉴定;
而严重骨折,可能需要数月时间才能达到可以鉴定的状态。
4.把握鉴定时机的重要性
准确把握鉴定时机十分关键,它能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客观地呈现伤者的伤残状况,进而为后续的索赔、理赔等事宜提供可靠的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意外中腿部骨折。受伤仅两周,小朱便要求进行伤残鉴定,想尽快获得赔偿。但保险公司认为此时伤情未稳定,鉴定结果可能不准确,拒绝以此时的鉴定结果进行理赔。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坚称应马上鉴定,而保险公司则要求等伤情稳定。

案情分析:

1、伤残鉴定需等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过早鉴定因损伤未完全恢复,会影响结果准确性。像小朱的腿部骨折,刚受伤两周,骨折断端不稳定,处于愈合阶段,此时鉴定难以反映最终伤残程度。
2、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关联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效果稳定后鉴定。具体时间因损伤而异,腿部骨折严重,可能需数月,准确把握鉴定时机才能确保结果真实客观,为后续索赔、理赔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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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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