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原告不到场律师在完全是可以继续的开庭审理的。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之下,那么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可以出庭参加相关的诉讼活动的,这是属于原告委托相关人员所从事具体的诉讼业务。
开庭后原告律师不到场的,原告可以考虑跟该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并且寻找其他的律师,律师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该律师进行行政处罚,通常是处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若原告经过批准后不到场,律师和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需要准备好材料为原告辩护,若原告没有经过批准不到场,如果无无正当理由,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律师开庭前准备的有起诉状;再者就是相关的案件证明材料,以及还要有授权委托书等;同时也要确保这些材料是属于真实有效的,这样才能更好保障原告所胜诉的权利也会大一些。
原告律师在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起诉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和起诉费用证明。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不可能连自己在开庭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都一无所知。正常情况下,律师还会帮助自己的代理人在开庭之前缓解心理压力,告知当事人一些基本的法庭对答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