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小股东查账遭公司拒绝,可如下处理:
股东先书面请求公司查账并说明目的。
若公司15日内书面拒绝,股东可
起诉。
法院会审查查账目的是否正当,正当则支持诉求。
法律规定股东有查账权,但需目的正当,像了解经营、监督管理等。
诉讼时,股东要证明书面请求及目的正当,公司要证明股东查账目的不正当。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小股东,为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他向公司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书面请求并说明了查账目的。然而,公司在15日内书面拒绝了小朱的请求。小朱认为公司拒绝毫无正当理由,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查阅账目的权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的权利,但需有正当目的。小朱为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而查账,此目的具有正当性。
2、公司若拒绝股东查账,需证明股东查账有不正当目的。本案中公司书面拒绝小朱查账,在后续诉讼中需承担证明小朱查账有不正当目的的
举证责任。而小朱则需证明自己已书面请求查账且目的正当。若小朱能完成举证,法院会支持其查账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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