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在非法经营罪中,若涉及放贷犯罪,那么构成要素通常包含:没有经过国家审批就开展借贷业务,这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此外,犯罪人进行借贷的行为频繁、职业化、还具有持续性,其借贷利率远超法定范围。这些违法放贷的行为会破坏金融秩序。
在非法放贷领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没有经过许可,违反国家规定的放贷行为,如果具有营利性、长期且频繁向不特定对象进行,不论金额大小,都可以被视为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这种行为可以被定罪。具体来说,就是两年内向不特定多数人出借资金超过十次。
非法经营罪中的放贷行为立案,会综合考虑放贷金额、对象人数、利率高低以及造成的实际危害等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违反监管法规,以盈利为目的,频繁向不特定多数人放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非法放贷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复杂性。如果情节较轻,犯罪人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或者被要求缴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法所得。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人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本质是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超越经营范围,以盈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