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同法院先后下达协助执行通知,按送达时间先后处理,先送达的优先执行。
若后送达的与先送达的冲突,协助执行人要向先送达法院反馈,不能擅自按后送达的执行,否则担责。
2.两份通知均有效且无冲突,协助执行人依次完成协助事项。
3.存在争议,协助执行人可书面提异议,由法院审查。
处理时要保留送达凭证、执行记录等材料防
纠纷。
案情回顾:法院A向某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冻结小朱账户资金。之后,法院B也向该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扣划小朱同一账户内的资金。银行面对两份通知产生困惑,不知该如何处理。若
执行法院B的通知,会与法院A的要求冲突;若不执行,又担心法院B
追究责任。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应遵循送达时间先后顺序,先送达的法院A的协助执行通知优先执行。银行应向法院B反馈已有先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不得擅自按照法院B的通知执行,否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若银行认为两份通知存在争议,可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由法院审查处理。同时,银行需保留好法院送达凭证、执行记录等相关材料,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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