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咨询该律师网络诽谤罪达到几次转发量即可立案对于诽谤罪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取决于以下几个要素:首先,同一诽谤性言论的实际点击和浏览次数必须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超过五百次方能构成犯罪;其次,当诽谤行为导致受害人或其近亲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时,亦应判为犯罪;另外,若某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那么他再次发生诽谤行为时,也将被视为犯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第1款的规定,诽谤信息实际点击和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认定该行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但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仅看转发次数,还需综合考虑诽谤言论的具体内容、不良影响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诽谤罪的认定是个综合性的评估过程。
在网络诽谤刑事案件中,若同一诽谤言论的实际点击量和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五百次以上,应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关于“情节严重”的定义。
网络诽谤定罪时,不应只看转发量,还需考虑浏览次数、信息性质、影响以及行为人的意图。一般来说,浏览五千次或转发五百次以上可能构成犯罪,但这只是参考标准。即使未达到这个数量,如果信息严重损害名誉并造成恶劣影响,也可能被定罪。
网络诽谤罪的认定不能仅仅看转发次数。需要综合考虑诽谤内容、社会影响以及传播范围等因素。一般来说,当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的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的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时,就会被视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