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袭警罪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首先是对正在依照国家法律履行职责的公安民警进行暴力攻击。其次,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诸如使用枪械、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威胁公安民警生命安全的恶劣行径。此类行为皆被视为袭警罪,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会分别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若违法事实极其严重,将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袭警罪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首先是对正在依照国家法律履行职责的公安民警进行暴力攻击。其次,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诸如使用枪械、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威胁公安民警生命安全的恶劣行径。此类行为皆被视为袭警罪,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会分别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若违法事实极其严重,将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非法侵犯警察人身安全罪的犯罪形态有:采取暴力手段伤害警察;破坏或抢劫警车、警棍等警务设备,威胁警察人身安全。这些行为都严重侵犯了警察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法律规定,袭警罪的主要表现有:一是以抱摔、撕咬、踢打或投掷等方式,直接攻击警察个人安全的行为;二是损坏、抢夺警察执行职务时所用的车辆、器械等装备,从而对警察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袭警罪致人轻伤,指对执行公务的警察实施暴力,造成其轻伤或更严重后果。轻伤表现为警察身体明显创伤、功能受损,影响工作或生活。具体情形包括骨折、严重挫伤、割裂伤、撕咬伤等。这些伤害均属犯罪行为,应受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