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我国,未满18岁犯故意伤人罪且导致身亡的,法律后果根据年龄来判定。14到16周岁者,如果犯罪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刑罚可以从轻或减轻。12到14周岁者,在同样情况下,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未满12周岁者故意致人死亡如何处理对于已满十二岁但还没到十四岁周岁的人来说,如果他们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死亡,且情节特别严重,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与核准后决定对其进行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这名犯罪嫌疑人就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这种极端的后果;然而,若是那些已经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个体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他人丧命,他们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而针对那些年龄未达到十二周岁却实施了伤害他人生命的行为,依法并不应该被判处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未成年人蓄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定罪需要综合考虑年龄、犯罪程度、态度等因素。对于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14至16岁的未成年人,若犯特定罪行也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12至14岁的未成年人,若故意杀人等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也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若被追究刑事责任,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若不处以刑事处罚,需进行管教,必要时进行矫治。在司法实践中,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通常来说,他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在我国刑法中,这个年龄段的人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不过,家长或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政府还可以采取感化教养等监管措施,帮助这些未成年人改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