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有权领取失业救济金在合同到期后若未能自动续约,将不得申领失业救济金。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当劳动者由于自身非自愿原因而中断就业、已完成失业登记手续且具备实际的求职需求,或者已经依照规定缴纳至少满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时,方可申领失业救济金。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领失业金:首先需已完成失业登记程序,并且本人愿意继续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其次,为非劳动者自行决定不再续订;最后,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所在的用人单位以及本人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缴纳了足额的失业保险费用。以上三个重要条件均满足之后,失业人员只需凭借失业登记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便可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若因非本人自愿因素导致离职,方可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具体而言,申请人需提交的离职证明或解雇信中需明确指出此种被动离职情况(例如被公司辞退、合同期满但公司决定不再续约等),方能符合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条件。而若系由于个人主动提出离职请求,则无法获得失业救济金。
合同到期可否申领失业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并不必然具备申领失业救济金的资格,实则只在符合特定法定条件之时方可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未自动签订续签合同,便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待遇。劳动者必须处于被动离职状态,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且有显著的求职意愿,同时满足根据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参加失业保险的条件,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及其自身已经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了为期至少1年的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