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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让探视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时间:2025.07.1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09人
律师解析:
1.探视权抚养费是两个不同法律问题,不能相互混淆。
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有探视权,另一方需协助。
若被阻碍,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
2.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不支付的,对方可起诉,判决后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3.不能因不让探视就拒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享有探视权并需支付抚养费。然而小丽以各种理由阻碍小朱探视孩子,小朱一气之下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小丽遂要求小朱继续支付,小朱则认为小丽不让其探视孩子,自己就不应支付抚养费,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探视权是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法定权利,小丽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义务。若小丽阻碍探视,小朱可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小丽配合行使探视权。
2、支付抚养费是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如果小朱不支付抚养费,小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若判决后小朱仍不履行,还可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小朱不能因小丽不让探视就拒绝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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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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