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职员工身故,遗属可领取丧葬
补助金、
抚恤金,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可
继承。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
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各地不同,有的按固
定金额,有的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挂钩。
3.员工
因工死亡,
近亲属从
工伤保险基金领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各项有对应计算标准。
案情回顾:小何是某公司在职员工,工作期间不幸身故。其遗属小胡认为应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也应继承。但公司对于发放标准存在争议,不清楚是按固定金额还是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同时,对于小何是因病死亡还是因工死亡界定不明,导致遗属领取补偿的依据难以确定。
案情分析:1、若小何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依各地规定,或按固定金额发放,或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遗属可以继承。
2、若小何是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相关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