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律没有规定几周岁可以拒绝探视。
双方离婚后,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以及在探望孩子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可以要求中止探望权,也就是停止探望孩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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