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拐卖儿童”这一罪行,其责任不仅仅是在于贩卖者本身,买方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法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行为,也是构成犯罪的,买方将会因为涉嫌收买人拐卖的儿童,而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涉嫌购买贩卖儿童的行为人,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监禁,同时予以罚金的刑事处罚。若情节恶劣,例如造成儿童身体伤害乃至死亡,或者以出卖为目的收养儿童等情况,则量刑标准将相应提高,最高可达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针对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所涉及的刑事责任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其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相应刑罚。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行为人并未对被收买儿童实施任何虐待行为,亦未对解救工作造成阻碍,同时能够真诚地表达出自身的悔过之意,那么法院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宣告对其适用缓刑或给予适当减轻处罚。
关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性质,我们认为这并非是一种状态犯罪,而是典型的行为犯罪,即只要犯罪行为整体完成完毕,其行为便算彻底构成既遂,而无需以该行为所引发特定状态的持续维持作为必要条件。例如在涉及到“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这一问题上,只要行为主体实行了收买行为,那么此时即可判断已经构成了犯罪,纵然被收买的儿童随后得以成功解救或者行为人并未得以持续掌控该儿童也在所不惜。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从犯,通常情况下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罪犯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在法律术语中,“从犯”是指那些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协助主犯完成犯罪行为,但其所起作用相对较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