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徐炜,博爱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作地点:常州,上海。擅长争议解决及公司事务。 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常州市青联委员,常州市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员,常州市商业地产协会理事。 2005年毕业后工作,积累了大量诉讼经验,2010年成为执业律师,至今从事法律工作16年,经手各类案件4000余件。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战经验,对法院的裁判思维和各类商业化运作流程具备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有助于基于客户目标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方案。 客户行业覆盖银行、基金、担保、小额贷款、汽车、房地产、建筑装潢、化工、纺织、农业、原材料、机械设备制造、铁路交通、医疗、商贸、物流、绿色能源、互联网,游戏,体育、文化、传媒等。
咨询该律师离婚时,若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发现后的三年内,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配财产。若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财产分配义务,另一方则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权的约定,一般来说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生效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双方平等自愿、内容合法合规、已办理离婚登记等,这样房屋产权安排就有效。不过,要是协议签订过程中有欺骗、压迫等不正当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离婚协议中的继承权规定是否受法律约束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继承事宜,其法律效应是无可争议的,这仅依赖于相关人员在进行财产继承的行动过程中是否具备和履行了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相关人员在实施财产继承行为时所表达出的意愿是否真实且无任何欺诈成分;以及财产继承行为本身是否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没有背离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原则。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予事项的法律规定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条款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首先,必须保证当事人具有从事相关民事行为的适当资质和能力;其次,该协议内容的表述应当表达出其真实意愿,同时不能违反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书经自行拟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自行起草离婚协议时,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可视为有效协议:首先,该协议必须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真实体现,未经任何强迫行为影响;其次,不得违背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然而,无论何种情况,该协议均需经过法庭或者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权威认证方能生效。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