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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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一般应全部发放给被征地村民,村集体无权扣留。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其是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村集体主要负责协助发放等管理工作。但特殊情况下,如用于村集体公共设施建设,经合法程序决定且有补偿或安置措施,可扣留一部分。若无合法依据扣留,村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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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被征占后,林地补偿款分配遵循一定原则。要区分所有者与使用者,所有者一般为集体,使用者可能是农户等。分配前先扣除相关税费,再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确定方案。若林地由农户承包经营,补偿款部分给承包农户补偿损失,部分归集体用于公共事务。分配比例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要确保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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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算,每人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4-6倍,每公顷最高不超15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省级规定。具体因地区而异,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及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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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拆迁时,有机会获补助,这由法律法规及地方拆迁政策决定。一般会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含营业执照相关经营损失等。但补助标准和范围各地差异大,需依据当地方案和文件确定,还需证明营业执照合法性及经营持续性。有疑问可咨询拆迁律师或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