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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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谅解书在刑事案件里挺重要的,它能左右法院判罚的轻重以及检察机关要不要起诉。但要是受害者是被逼迫着在谅解书上签字,这签字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得看具体的情形和法律规定啦。遇到刑事案件,咱们得想尽办法用合法的途径去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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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去犯罪这事,得看具体情况来定责任。要是被胁迫的人在犯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那就算主要犯罪啦。可要是只是因为被威胁才参与,或者只是知道这事但没起到啥实际作用,那就是从犯,犯罪情节会轻一些,按照法律得减轻处罚。所以说,被胁迫的人到底扮演啥角色、有啥行为,对判定他的犯罪责任那可是非常关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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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中,要是用不恰当的办法去索要钱财,那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啦。判断到底是不是这个罪,得看行为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呢。这个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吓唬人、威胁人家的手段,强行索要别人的财产。咱们国家的《刑法》第274条清清楚楚地规定了这种犯罪的判定标准和处罚办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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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误解而导致犯罪未遂,这种情况也需要承担罪责。也就是说,行为人受到了误导,虽然他有犯罪的意图,但是由于认知出现错误,导致目的没有达成。虽然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但是他的主观恶意和行为的实施是很明确的,只是因为对事实的误解才没有得逞。为了维护刑法的公正以及预防犯罪,对于这种不可抗拒的未遂行为给予适当的法律制裁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