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 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还担任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及"北京市青年阳光成长计划律师"成员,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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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符合规定的要素可正常使用。若用过期身份证办理银行、宾馆、网吧等业务,只要证件在有效期内即视为有效。但银行、公安局等需智能识别审查的场所可能不接受过期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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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盗用办理信用卡消费且不还款,构成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恶意透支,即持卡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限额或期限透支消费,经催讨后仍不归还,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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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网络犯罪的员工若仍要求薪资,不应满足。若单位为逃薪采用隐瞒资产、恶意抵债、造假账等手段,且经政府多次督促仍不支付,公安机关应立案追究。此情况下,不满足其薪资要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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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看守所并不意味着必然获释。它是为收押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设立的,一旦进入,可能已涉嫌或疑似违反法律。在看守所,需等待司法裁决,若判决不利,可能被转至监狱。看守所主要收押刑期较短者,等待审判。公正判决后或可自由,否则按刑期分配到看守所、劳动改造场所或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