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
黄真树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南充市律师协会会员,多年公司法务工作经验,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工伤赔偿、社区法律服务等法律代理事务,关于毒品犯罪和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观点多次获得法院支持,始终坚持以高度责任心、“不求最好,只求更好”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工作动力,以实现客户诉求为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咨询该律师非法经营烟草,涉案超50万,属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这类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严重的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要处以违法所得1到5倍的罚金;如果情节非常严重,那就得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50万案值的情况,通常会判比较重的刑和高额罚金或没收财产,但具体的量刑还得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有没有自首或立功等情节。
在非法经营烟草的案件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考虑销售金额、违法所得以及烟草总量这三个标准。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五万以上、违法所得超过一万,或者烟草总量超过二十万支,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会导致具体数值的判定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若有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一倍至五倍;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倍至五倍或没收全部财产。若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以上等情况视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以上等情况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如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卷烟数量等达到相应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若个人或单位实施了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根据非法经营的具体情节,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罚金。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具体来说,如果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数额达到五万以上、违法所得超过两万、卷烟数量在二十万支以上,或者三年内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后再犯,且数额超过三万,就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地区差异并不影响总体原则的一致性。认定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经营额、违法所得、卷烟数量以及违法史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