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文静律师,上海知名高校硕士学位,专长于婚姻家事、刑事和公司商事法律服务。执业以来,为数百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的案件成功经验,获得当事人好评。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疑难复杂问题。同时,王律师担任多家内资、外资公司及企业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商事争议解决、股权激励、股权纠纷、投资并购等领域经验亦十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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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里,要是一方欠了钱,等离婚的时候还选择啥都不要,这就得好好琢磨琢磨啦。要是这债是夫妻一起的,哪怕一方啥都不要走了,另一方也有可能得还这钱。为啥呢?因为共同的债本来就该夫妻双方一起还,离婚可改变不了这个义务。所以啊,离婚的时候,夫妻俩得把债务的事儿弄清楚,别让谁的权益给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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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的共同财产被妻子花光了,这时候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要是打算卖掉共同拥有的财产,那得夫妻双方一起商量。平常过日子呢,夫妻之间一般都默认对方有代理自己办事的权力,外面的机构也会觉得这种决策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所以呀,不管另一方同不同意,像这样的决策都是合法的,而且会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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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若私自把夫妻共有的财产送给第三人,没告诉妻子,也没经妻子同意,那妻子可以去起诉,把赠予撤销掉,把财物追回来。但要是丈夫把他自己的个人财产送给了他的情人,妻子就没办法让受赠的人把财产还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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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嫁妆一般不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看待哦。这是因为嫁妆通常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成婚姻关系。女方收下嫁妆,也就意味着她接受了这桩婚姻的承诺。所以呢,嫁妆应该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