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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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时效起算有两种观点:一是特别时效,从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算一年;二是一般时效,从劳动者知晓或应知晓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诉。选择哪种观点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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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起算,通常不包含费用。若用人单位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至满一年。满一年后未签,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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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的律师服务费用法律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在侵犯人格尊严的诉讼中,律师费由请求代理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若书面协议明确且合法,法院应尊重其约束力。律师费金额由律师和委托方商定,考虑工作时长、事务复杂度和委托方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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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无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虽然无试用期,但离职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雇主。针对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劳资双方完全有权利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由此可见,企业未能与兼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做法并未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