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娄建军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承“客户至上、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致力于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就特定法律问题和复杂案件提供专门和深入的法律分析,提供完善的争议解决方案、策略。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各类侵权损害赔偿等。主要业务范围:1、接受委托,进行民事、刑事辩护或代理;2、法律咨询;3、代写法律文书:4、代为诉前调解;5、代为立案;6、代为查询信息。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2号,移动电话及微信号码:189402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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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时,我们是否能不履行合同义务得看具体情形。要是我们没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并且确实没法继续履行了,那对方就有权利解除合同。像那种长期的、一直持续的不定期合同,虽然双方没书面约定,但可以随时解除,不过得提前通知对方一段合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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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溯及力这事,关键看合同性质和具体情形。像那种一直持续的合同,像租房子、提供服务这类的,一解除通常没啥溯及力。可要是一次性的合同,比如买卖东西,那可能就有溯及力啦,但得把当事人的想法、交易习惯啥的都综合起来考虑。有时候呀,要是因为一方违约才解除合同,那违约方就得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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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一般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哦。为啥呢?因为仲裁协议有独立性呀,不会因为主合同解除就失效啦。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能让仲裁程序稳定下来,也能保障当事人当初选择用仲裁来解决争议的意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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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还有别的情况呢。比如说一方拖拖拉拉地不履行主要债务,人家催了之后在合理时间内还是不履行;或者一方拖延履行债务啦,再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没法实现啦之类的。遇到这些情形,没违约的那一方就有权利解除合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