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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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公益为目的的,也不得为保证人。因此,如果借钱给别人,需要提供担保,那么担保人不能是机关法人,除非是上述特殊情况下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转贷情况。同时,担保人也不能是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除非它们的担保行为不是以公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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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用房子作为抵押物借款后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协商,以抵押房产折价抵偿债务,或者通过拍卖、变卖房产来优先受偿。2.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能就实现抵押权的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折价或变卖抵押房产时,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如果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综上所述,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房产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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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选择直接向债务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因此,如果借款人(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出借人)是可以选择起诉借款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担保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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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有约定保证期间,但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