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
贾俊律师,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以来来办理了五百多起案件,涉及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类型。以其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结合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诸多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案件,具有不同于一般人的理解和独特视角,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当事人利益,赢得当事人高度评价。
咨询该律师在婚姻中,男方赠送珠宝给女方是常见习俗。但婚姻破裂时,这些珠宝的归属应按赠予者意愿决定。珠宝有特殊情感含义,与身份紧密相连,且多为女性佩戴。按《民法典》,保护妇女权益是重要原则。珠宝非生活必需品,不分割不影响生活水平。特定情况下,如未共同生活或彩礼导致男方负担加重,彩礼可退回。若珠宝被视为女方个人礼物,她有权决定是否退还。
离婚时,黄金首饰的归属取决于购买时间。婚前的首饰,无论男方赠予还是女方自带,通常归女方所有。婚后购买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明确首饰的购买时间,以确定其归属。
婚后购买的高价金银首饰、图书文献及摩托车、拖拉机、轿车等生产生活物资,虽为私人支配,但不具显著人身联系,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责任。婚内购得的金银首饰亦属此列。
离婚时,黄金首饰的归属取决于购买时间。婚前的首饰,无论男方赠予还是女方自带,通常归女方所有。婚后购买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明确首饰的购买时间,以确定其归属。
离婚时,黄金首饰的归属取决于购买时间。婚前的首饰,无论男方赠予还是女方自带,通常归女方所有。婚后购买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明确首饰的购买时间,以确定其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