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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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遭解雇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赔偿当事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份累进,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劳动报酬,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视为一整年,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劳动报酬,月劳动报酬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收入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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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结束。若合同到期未续签仍上班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续签,遭拒则收集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按原合同支付报酬福利并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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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用人单位违规不续签属违法终止合同。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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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职工遭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属违法。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和补偿,赔偿金额为正常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服务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赔偿金是经济补偿基础上乘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