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土地出让金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地区都把土地提供出来作为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一般为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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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户通”计划旨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项目推进包括启动、执行、竣工三阶段,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自然环境、建设进度及整体规划等因素,逐步推进以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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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基本农田的租赁行为属于非法之举,即便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且已获取相应的租金收益,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该行为带有强迫性质,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否则,超出此限期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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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法建筑房的认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在所在地的建筑管理机构并未申请相关许可,则该房产便被视为违法建筑;其次,若不符上述条件,则可排除为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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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遵循以下步骤:确保与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无冲突,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获认可后向建设部门递交用地申请,符合条件则获发《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凭此向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预审申请,经审核后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