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以下这些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会被视为无效:1.签约方需要有合法身份,比如正式的征收权。2.协议中的条款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补偿不能低于法定标准。3.协议必须是基于各方的真实意愿,不能使用欺骗、压迫等不当手段。
征收补偿协议无效后,双方需要恢复到协议签订之前的状态。被征收方不能因此失去补偿权益,征收方也无权依据无效协议索要义务。这种情况容易引发争议,双方需要重新商议补偿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已经执行的事项,需要进行恢复或补救。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通常都需要征收单位签字确认。征收单位签字,意味着他们对协议内容表示认同和承诺。这样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款项能够按时发放,同时也能把相关事务处理好。
如果征收补偿协议被认定为无效,你可以先尝试和征收方重新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如果协商没有结果,你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个过程中,你一定要保存好协议原文、相关通知以及沟通记录等证据,用来证明协议无效和你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住房征收补偿协议必须要双方(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共同签署才生效,要是仅由征收单位签署,通常是无效的。这是因为协议需要体现双方的共识和意愿,单方签字不能证明协议内容得到了双方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