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昆明)律师事务所
何发洪 北京恒都(昆明)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昆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官渡区专家人才库成员。 工作经历:自2013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上百件刑事、民事、金融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参与办理过的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有:全国影响力较大的孙某果涉黑系列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人;2015年禄劝县史上影响最大的“5.01聚众斗殴”专案相关被告人的辩护人;弥勒市扫黑除恶第一案相关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相关专案的被告人的辩护人 。其中办理的案件获得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从轻判处的案件有:王某某涉嫌放火罪经辩护获缓刑,刘某某故意伤害罪(重伤)经辩护获缓刑,某县副县长A受贿罪一案经辩护获缓刑;吴某、王某、A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抽逃出资罪、非法经营罪经辩护检察院作不起诉,张某危险驾驶罪经辩护检察院作不起诉;王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10余公斤)经辩护被取保候审后撤案,浦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经辩护被取保候审后撤案;陈某军涉嫌开设赌场罪经辩护被取保候审后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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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非法拘禁罪,可不是非得把人整出点小伤才能算数。这个罪基本上就是让人家失去人身自由的那些事情。哪怕他没有把人打成啥样子,只是简单地把人关起来,只要他的行为真的很过分,没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话,也是有可能被判个非法拘禁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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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这个事你可以理解成它就是个不停地延续着的犯罪行为。继续犯,就是说我们犯了什么事儿以后,这种行为或者结果还会一直持续下去,没有停止的时候。比如说拐卖儿童这件事,你不能说我就把孩子给买了,然后这事就算完了,实际上拐卖的过程是一连串的事情,比如先把孩子给骗过来,再把他捆绑起来,接着再买下来,卖出去,送到别人家去,最后孩子到了新地方,这个犯罪过程才算结束,而且,孩子的人身自由也一直被限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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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鉴定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之一,但它对案件性质的确定、实质性作用和证明效力并非绝对有保障。只有和其他佐证一起构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之一。所以,单单有指纹鉴定结果,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话,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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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实际状况。举个例子,要是你因为小偷偷东西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那在那个刑事案件上你就有权利提出一个叫做“附带民事诉讼”的东西来追回自己的钱财。但是,如果那个刑事案子都结束,你还想再告他一次让他赔点儿钱什么的,那也没问题。不过要提醒你要是你只是受到了精神上的伤害,那种情况下你一般来说不能提出来说要让他给你点儿钱作为补偿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