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契约尚未期满之时,业主若有意出售房屋,应提前在合理期限内向承租方发出通知,以便承租方能够行使其优先购买权。若承租方未能决定购买或者在被告知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未能明确表达购买意愿,则业主可将房屋出售予第三方。在此情况下,承租方仍有权继续执行原有的租赁协议。
在租赁期内,房东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租户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这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租户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请求房东赔偿损失,因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
在租赁期内,房东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租户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这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租户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请求房东赔偿损失,因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
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若房东欲出售物业,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若承租人不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可与新旧房东协商。若新房东不同意解除,承租人不能单方面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房东违约,租赁协议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应遵守。如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申请增补;如高于实际损失,则可申请降低。若协议未规定违约金,赔偿责任依据房东违约导致的租户实际经济损失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