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
韦柳雪律师从200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法律功底扎实、并且具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人正直、踏实,办事严谨细致,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擅长办理家庭婚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索赔、刑事辩护。
咨询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版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教师因疏忽大意导致学生重伤(如骨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量刑需综合考虑教师主观意图、伤害严重程度及案件特殊情节。仅当教师行为被认定为疏忽大意且学生伤害达到重伤标准时,才适用此法条。
教师因教育导致学生身体淤青属违法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伤害严重至影响学生正常生活能力者,构成刑事案件; 轻微伤害则依法处拘留、罚款等。学生或家长可向校内机构或上级单位反映,并请求对涉案教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老师打学生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体罚虽未造成身体伤害,仍属违规行为,但不足以构成犯罪。教育领域中的教职工,包括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都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行为。
体罚虽未造成身体伤害,仍属违规行为,但不足以构成犯罪。教育领域中的教职工,包括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都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