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洞见律师事务所
何富文律师,中共党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智库维权援助专家,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顾问,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智库专家,资深执业律师。 执业以来,对刑事、民商事法律理论、实务均有深入的研究,主办及参与了数百起刑事及民商事诉讼案件,尤其在办理大量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诉讼案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何富文主任先后辩护和代理的案件数百件,电信诈骗案(涉外跨境诈骗集团)、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贩卖毒品案(涉案金额数百万)、张某诈骗案(涉案金额数百万)、王某行贿案(涉案金额巨大),服务过或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园街道办事处、中国储备粮总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成都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等机关及大型企业单位。
立即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若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惩罚性赔偿金可以按照购买食品价款的10倍确定或者按照给消费者造成了财产损失的三倍,确定如果增加之后的赔偿金额不够1000元,生产厂家最低要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
关于食品安全10倍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依据是《食品安全法》,最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如果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话,作为消费者来讲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的三倍的赔偿金。